尽管有些人喜欢 “风格 B”,但我一直使用 “风格 A”,以便在所有情况下都不使用原型。这两者之间的区别并不重要。迈克尔-阿布拉什(Michael Abrash)曾经用 “样式 C “写代码,我记得我还真的把他的代码转换成了 “样式 A”,以提高可读性。
很多程序员喜欢争论代码风格。别否认哦,类似的话题总能吵起来。Bill Sourour 认为:代码风格没有绝对的对错,只要团队代码风格统一就行了。Bill 觉得比较安全的做法:① 通过工具自动规范代码风格;② 参照名声好的大公司使用的代码风格。
因为我使用的是一款具有语法高亮功能的编辑器,数字是绿色的,跟其它代码的颜色反差很明显。这样的效果中,我很容易在这些绿色的数字中发现其中有异常的数字。
讨论的进行中,我的一个回复触发了另外一场关于是否应该竖向对齐代码的口水仗。我坚持我的观点!下面让我来解释一下为什么要竖向对齐。
有人喜欢在一份文件文件中编写所有的内容,而我在迁移至 Sass 之后开始将样式拆分成多个小文件。这都是很好的做法。无论你选择哪种,下文的规则都将适用,而且如果你遵守这些规则的话你也不会遇到什么问题。这两种写法的区别仅仅在于目录以及区块标题
应该还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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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