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CSS 这么难?


我同 CSS 打交道已经有几年了,每当需要就会用到它。最近我想明白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为什么做好 CSS 样式如此之难。如果你一直都在 CSS 中苦苦挣扎,你要知道自己并不是一个人。本文就是要告诉你为什么 CSS 这么难,并且搞不明白它也不是开发者的错。

示例问题

比如说我有了下面这个 CSS 类,它应该能让我轻松地将一些文本设置为代码,再将一些文本设为红色,还把一些文本设置为粉红色背景:

	
.pinkBG 
{ background-color: Pink;
} 
.red 
{ color: Red;
} 
.code 
{ font-family : courier;
background : #eaeaea;
padding : 12px;
color : Navy;
font-weight : bold;
width : 200px;
}

现在我在 HTML 里使用上面的 CSS 类:

	
<div class="code">
This is Code
</div>
<div class="red pinkBG code">
This is Red Code
</div>

结果就不知道出了什么问题。看起来好像“red”和“pinkBG”这俩 CSS 类根本没起效果。我在浏览器中看到的是:

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果你是一名经验丰富的 CSS 老鸟,很快就会发现问题出在我的 CSS 上。因为我在 HTML 中为 DOM 元素指定类的顺序没有任何意义。唯一重要的是 CSS 样式表中 CSS 类定义的顺序。然后恰好上面代码中的这个顺序产生了上述结果。

补救措施

只要我“重新排序”我的 CSS,一切就正常了:

	
.code 
{ font-family : courier;
background : #eaeaea;
padding : 12px;
color : Navy;
font-weight : bold;
width : 200px;
}
.pinkBG 
{ background-color: Pink;
} 
.red 
{ color: Red;
}

现在输出变成了:

太棒了,这正是我想要的!

一般问题

从上面的解决方案里你发现了什么问题?那就是我作为 CSS 样式表的用户却不能按我把 CSS 类应用到元素的顺序指定 CSS 类的顺序。如果写样式表的是其他老鸟怎么办?敢情我还得找他们修改样式表吗?他们不会嫌麻烦吗?

就算他们照做了,他们做修改时不会带来很多副作用吗?也许这个样式表已经用到上千个地方了,修改它可能会很危险。所以也许我只能复制他们的样式表并根据需要修改我的副本。但是一旦他们改动了原始版本中某些非常重要的内容时,我的这套做法就不行了,改过的部分没法再用到我的网站里了。

我分配给 DOM 元素的样式类的组合效果取决于样式表中这些类的编写顺序。而且这个顺序只有这么一种。

在 HTML 中我不能这样写:

	
<div class="red pinkBG code">

我不能指望首先应用 CSS 类“red”的属性,然后是类“pinkBG”的属性,然后是“code”的属性,这是做不到的。我希望样式表是这种机制,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

如果我改变这些类的顺序,比如说:

	
<div class="code red pinkBG">

会发生什么呢?什么都没发生。输出完全一样。

唯一重要的是在我的 CSS 样式表中定义这些类的顺序。重要的事情再强调一遍。

这意味着每个 CSS 类所做的事情并不会“加起来”,不会“总和”成它们的组合效果。我不仅要知道这些类的单独定义,还得花一些时间来弄清楚另外三件事情:

  • 是否在 CSS 类“red”之前或之后定义了 CSS 类“code”?
  • 是否在 CSS 类“pinkBG”之前或之后定义了 CSS 类“code”?
  • 是否在 CSS 类“pinkBG”之前或之后定义了 CSS 类“red“?

搞清楚这些问题才能知道你的网站会显示成什么样子。也许还可以问问哪家的人工智能助手?或者干脆找位大侦探来研究一下吧。

请注意,你还必须要给 CSS 类排序。它们总是并且必须按某种顺序排列。问题是这些顺序直接影响你的网站内容。那么自然就引出了下一个问题,对 CSS 类来说最好的顺序是什么?

CSS 类有所谓的最佳顺序吗?

CSS 目前的工作机制要求编写样式表的人必须试着为其中定义的样式类安排一个最佳顺序。但这样的最佳排序是否存在呢?如果你有 7 个 CSS 类:

	
7 * 6 * 5 * 4 * 3 * 2 == 5040

就会有足足五千多种排序方式。哪种顺序最好呢?鬼知道。如果你有 9 个 CSS 类,可选的顺序就会有362,880个。那么实际上你有多少类呢?

于是你用 CSS 时到底该怎么办?我可以告诉你一条经验法则,也许其他人还有更多经验…

怎样在一个样式表中排序 CSS 类?

答案:如果 CSS 类具有不同数量的样式属性,就把属性较多的类放在前面

这条规则背后的原理是,类的属性越少,它的属性值与其他类的属性值冲突的可能性也会越低。这样排序后你的类就能显示你想要的效果了。把简单的类排到后面意味着这些简单的类的效果会覆盖前面的类,最终输出结果中这些简单类的优先级最高。然后,你就可以选择是否把它们添加到 HTML 中了,如果添加进去的话它们也只会影响自己关联的那么一两个属性。

注意在上面的示例中用这条规则就能达成我要的结果。

观察:努力减少每个类的样式属性数量。如果每个样式类只有一个属性,那么大部分问题就自动解决了。但是从示例中可以看出现实中我们没法一直这样做。我们希望代码段具有某些字体、某些背景等,如下图所示。

通用解决方案

一个更好的方案是让附加到 DOM 元素的类名顺序等同于这些 CSS 类作为样式应用的顺序

然后样式表的用户就能决定将样式类应用到特定 DOM 元素的顺序了。是的,把权力还给用户。这样大家不就都能过上幸福生活了吗?

为什么 CSS 样式类目前不能使用这种机制?有什么令人信服的理由吗?我不知道,你知道的话可以告诉我。

也许将来的 CSS 版本会解决这个问题吧。也许将来的 CSS 会有一个指令写着“使用用户指定的顺序,而不是样式表中的顺序”。那可就太棒了。

你想买什么颜色的车都行,反正只有黑色的可以买;你想按任何顺序应用 CSS 类都行,反正必须是按样式表中的顺序应用。这还有什么意义吗?

纸牌屋

如前所述,哪怕只有 9 个 CSS 类也会有362,880种不同的排序。改一个新顺序就能改变你的网站的外观,甚至让它变得乱糟糟或丑陋不堪。如果改变顺序还让一些交互元素看不见了,甚至连网站的功能都会受影响。

当然,362,880种排序中的大多数都能产生完全相同的结果。但具体是哪些顺序呢?这可说不准。这就是为什么 CSS 如此之难的原因所在。你不能只研究单个样式类的定义。你必须打包研究它们,理解它们在组合中的彼此关系。CSS 类不能简单相加

	
1 + 2 == 2 + 1

这个等式当然没问题。但是:

	
CssClass_A + CssClass_B != CssClass_B + CssClass_A

要是算式变成下面这样得有多难啊:

	
a + b != b + a

作为一个比喻,现在想象一下,你的网站的一个“坐标”是它使用的 CSS 类的362,880种排序中的一种。这就像 X 轴有362,880点,坐标就是其中一点。假设你选择的 x 坐标值是 123,456。

你后来发现要让某个元素的样式正确,你必须将 x 的坐标改为 x == 123,457 才行。但是这种变化也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副作用。

你做了一个非常小的改变,就像在一个纸牌屋中移动一张牌一样。但这种小小的改变会以你想不到的方式改变你网站的外观,让它变乱或者更难看、不堪一击。

想象一下

如果你最喜欢的编程语言都像 CSS 这种笨样会怎么样?假设你有一个由函数c(),**b()a()** 组成的 JavaScript 程序。它会计算一些结果并在控制台或网页上显示。也许它会计算出在网站某些部分使用的颜色。

有一天,你决定清理代码并将函数定义重新排序为a()b()和c()。结果一周后你的客户非常愤怒地找上门来,说他们的用户无法再读取他们网站的部分内容。为什么?因为这些部分的背景颜色和文本颜色变成一样的了。

你肯定会抱怨说你用了哪门子的坑爹编程语言不是吗?你肯定会跟编程语言厂商抱怨:“亲爱的先生们,我们很难用你们的语言做出符合我们需求的程序。因为每次我们重新排列功能定义的顺序时,程序的输出结果都会改变!“

你的编程语言厂商这样回复说:“亲爱的客户,我们已经查看了你的问题,我们也认为 JavaScript 的这种机制真的很愚蠢。但是我们无法改变这种状况,因为我们需要向后兼容。但我们确实在下一版本中加入了解决方案。它只要求你在程序的开头加上以下指令就行:“

	
DefinitionsOrderDoesNotMatter = true

总结

使用 CSS 制作网站就像小心搭建一个纸牌屋一样。没办法,现实就是如此。但 CSS 仍然是我们的最佳选择。

我们能做的也只是把属性较少的类放在后面而已。

此外还要阅读所有样式表,了解每个样式表的所有部分的效果,还要搞清楚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你必须使用“整体方法”来理解你的 CSS。目前的 CSS 版本只能这样处理。

然后呼吁你的 CSS 提供商在下一版本中加一个选项,不要再让样式类的定义顺序跟输出效果关联了。

本文文字及图片出自 InfoQ

你也许感兴趣的:

共有 1 条讨论

  1. 匹诺曹 对这篇文章的反应是赞一个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