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de.js之父ry“摇人”——要求Oracle放弃JavaScript商标

Node.js 创始人 Ryan Dahl(也被称作”ry”)最近写了一封公开信,再度要求 Oracle 放弃 JavaScript 商标。

ry 认为,根据美国商标法,「JavaScript」商标在 Oracle 手中已处于“弃用”状态。而且「JavaScript」是一个通用术语,指代世界上最流行的编程语言,而不是 Oracle 的产品

早在两年前,ry 就曾发文要求 Oracle 释放 JavaScript 商标,当时他写道:

“JavaScript” 商标对 Oracle 而言并无商业价值。

因为除了 Oracle 的 JavaScript 扩展工具包,该公司没有任何产品使用 “JavaScript” 商标,估计也没计划使用它。

Oracle 甚至没有参与任何 JavaScript 引擎的开发,比如 V8、JavaScriptCore 或 Spidermonkey。

由于 Oracle 对 “JavaScript” 商标使用方式属于「non-use」,所谓 JavaScript 商标侵权很可能无法在法庭上执行。

然而,这个商标是笼罩在 JavaScript 编程语言上的一片乌云。

遵纪守法的工程师会小心翼翼 —— 甚至竭尽全力避免使用它,这也导致出现了 ECMAScript 这种具有混淆性的术语

这一次,ry 开展了更正式的行动 —— 不但发表公开信,还创建了 https://javascript.tm 网站来广泛动员开发者签名。

目前这封公开信已经征集到了超过 1 万人的签名,其中不乏一众“前端老炮”,包括 JavaScript 之父 Brendan Eich、Svelte 创始人 Rich Harris、npm 创始人 Isaac Z. Schlueter、Vue 创始人尤雨溪、Socket 首席执行官 Feross Aboukhadijeh,以及 JavaScript 规范编辑 Michael Ficarra 等社区成员。

1995 年,Netscape 与 Sun Microsystems 合作创建了可互动的网站。

工程师 Brendan Eich 花费 10 天时间就创建了第一个版本的 JavaScript,这是一门动态编程语言,其语法与 Sun 的 Java 语言大致相似。

由于这种合作关系,Sun 拥有了「JavaScript」商标。2009 年,Oracle 收购了 Sun Microsystems,并因此获得「JavaScript」商标

Ryan Dahl 这封公开信正是敦促 Oracle 放弃对 JavaScript 商标的控制

他在信中指出,尽管 JavaScript 是世界上最流行的编程语言之一,但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它是 Oracle 控制的商标。

ry 写道:“与通过收取许可费或执行使用限制来保护其商标的典型商标持有人不同,Oracle 允许任何人使用 JavaScript 名称。”

“这种不作为进一步支持了商标已经失去其意义并变得通用化的论点。”

根据美国法典第 15 章(第 1127 条),如果商标在三年或更长时间内未用于商业,则该方可能会失去商标权。一方还可能因未能监管第三方使用该词而失去商标权,从而使其成为通用术语。

ry 认为,这两种情况都在这里发生。

总结就是,Oracle 持有 JavaScript 商标但不作为的行为符合商标放弃的法律定义,因为它已经连续三年未使用,且 JavaScript 已经成为一个通用名称,失去了作为商标的意义。

Oracle 从未真正提供过名为 JavaScript 的产品,而且最近的商标使用示例并不反映其对商标的真正使用。

Oracle 的产品 GraalVM 和 JET 并不代表 JavaScript 的标准实现,而且 Oracle 并不是 OpenJS Foundation 的成员,也不参与 Node.js 的开发。JavaScript 的创造者 Brendan Eich 曾经表达过对 ECMAScript 名称的不满 —— 称这名字听上去像皮肤病。ECMAScript 是 JavaScript 的标准规范名称

ry 在公开信中强调 JavaScript 社区组织因 Oracle 的商标控制权而被迫避免使用 JavaScript 名称的困境,呼吁 Oracle 主动放弃商标权利,并说明如果 Oracle 不采取行动,将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出取消商标的请求

最后罗列公开信几个要点:

  • JavaScript 是一个广泛使用的编程语言,但其商标由 Oracle 控制,这种情况导致了广泛的混淆和卡壳。
  • Oracle 虽然持有 JavaScript 商标,但无具体作为,已经符合商标放弃的法律定义,因为它已经连续三年未使用,且 JavaScript 已经成为一个通用名称。
  • Oracle 从未真正提供过名为 JavaScript 的产品,其产品 GraalVM 和 JET 并不反映对 JavaScript 商标的真正使用。
  • JavaScript 的商标控制权导致了社区组织在命名和活动组织上的限制,如无法举办名为 “JavaScript Conference” 的活动。
  • JavaScript 的标准规范名称是 ECMAScript,而不是 JavaScript,这反映了 JavaScript 作为一个通用术语的现实。
  • 联名授权页面可以发现,此次事件背后是 Deno 社区在主导。


BTW,多年前就有开发者在 reddit 的 JavaScript 子版块上发文,称收到了苹果公司的来信,告知他的 App 显示有使用 Javascript 的字样,已经构成对甲骨文商标的侵权行为,要求开发者遵守要求并立即停止 App 服务。

苹果公司在信中提到,该 iTunes App 的卖家未经甲骨文公司的授权,却明显地显示 JavaScript 字样,这种未经授权而使用甲骨文公司的知识产权已经构成侵权行为。

本文文字及图片出自 OSC开源社区

你也许感兴趣的: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